问答题

【参考答案】

(1)何某不仅自己吸食毒品,还“邀请”其好友崔某一同吸毒,构成“吸食毒品”、“引诱他人吸食毒品”。对何应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分别决定,合并执行,但行政拘留合并执行不得超过二十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2、73、16条)。
(2)崔某以吸食毒品予以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72条)。
(3)赵某不但吸食毒品,且身为旅馆经营者,在公安机关对吸食违法活动进行查处时,为吸毒人员何某、崔某通风报信,致使二人逃脱,应以吸食毒品和通风报信分别决定,合并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法72、74、16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