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对于张某、张A某、张B某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
张某作为教唆策划者,虽然未直接实施伤人行为,但其所起的作用是主要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应按照其教唆的行为处罚,即以殴打他人,根据该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罚。此外,根据该法第二十条第(二)项的规定,对教唆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从重处罚。 张A某、张B某是本起案件的实施者,二者作用不分主次,属于结伙殴打他人,而被侵害人袁某已61岁,应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一)、(二)项的规定予以处罚。 张B某在事发时未满18周岁,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从轻或减轻处罚。
问答题 请问:本案中,公安机关存在哪些执法问题?为什么?
问答题 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指出公安机关在办理本案时存在的问题,并说明理由。
问答题 肖某是否应当回避?为什么?其是否回避由谁来决定?在做出回避决定前,肖某该如何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