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甲商业银行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三季度发生如下经济业务:(1)第三季度取得贷款利息收入1060万元,其中加罚利息60万元;支付存款利息250万元。(2)提供票据贴现服务,取得含增值税利息收入874.5万元。提供资金结算服务,取得含增值税服务费收入37.1万元。提供账户管理服务,取得含增值税服务费收入12.72万元。(3)7月1日购买债券支付价款3000万元,9月20日转让购入的债券取得收入3230万元。第二季度末金融商品转让负差50万元。(4)取得国家助学贷款利息收入8万元。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45万元。(5)7月15日,购置一处新房产用于建储蓄所,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税额100万元。
计算业务(3)的销项税额。
业务(3)销项税额=(3230-3000-50)÷(1+6%)×6%=10.19(万元)。
问答题 分别计算业务(2)中的贷款服务和直接收费金融服务的销项税额。
问答题 计算业务(1)的销项税额。
问答题 计算该企业当期应纳的增值税。
问答题 计算业务(4)代销杏仁油的增值税。
问答题 计算业务(3)的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