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以非食用性目的运输、携带、寄递列入名录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未持有、未附有合法来源证明的如何处罚?
没收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属于国家重点野生动物的,并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属于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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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以食用为目的生产、经营、运输、寄递列入名录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和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以及以前述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为原材料制作的食品的如何处罚?
问答题 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如何处罚?
问答题 伪造、变造、买卖、转让、租借有关证件、专用标识或者有关批准文件的,如何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