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对于无证经营旅馆业的行为,以“擅自经营需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进行行政处罚和取缔,其专门用于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工具、设备,是根据《治安处罚法》作出处罚决定时同时决定收缴,还是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在拒不停止非法经营活动的情况下才作出收缴的决定。旅馆内的家具、被服、电器等东西是否属于“直接用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办案时应否扣押?如何处理?
问答题 对于伪造村民小组印章的行为如何定性?能否按《处罚法》52条1项以伪造其他组织印章处罚?即村民小组是否属于其他组织,对此有争议,根据最高院和公安部对村民小组长侵吞小组财产或以小组财产为他人担保,最终定性为职务侵占和挪用资金看,好像可以认定为其他组织。请问该如何认定,有无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
问答题 我们在办理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治安案件中,是在调解前告知还是在调解后告知呢?是否可以询问后就告知呢?怎样告知更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