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一行为人携带一瓶汽油到公共场所后被公安机关查获。请问法制局专家:汽油是否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危险物质。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等毒害性、放射性等危险物质的处罚必须违反国家规定。而汽油是属于《危险化学品完全管理条例》中危险物品,但此条例中规定单位违反此条例可处罚,个人不能处罚。那么此行为人能否处罚?
问答题 已经达到了刑事立案标准,由于情节显著轻微不按犯罪处理的,能不能按违反治安管理进行处罚?如轻伤害案件,如果当事人就民事赔偿已经达成了协议,受害人放弃了对嫌疑人的刑事责任追究,公安机关撤销案件后能不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进行处罚?
问答题 现行《治安处罚法》中盗窃公私财物的财物如何定价?是否需要物价部门或相关部门的定价?如不需,材料中如何写,处罚时才具有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