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甲是某家具公司,享有G和H商标,其中H商标为注册商标,指定商品为家具。2021年,受疫情影响,甲公司资金周转困难,经知识产权部门提议,现拟用名下的商标进行质押融资。经与乙银行协商,双方签订以G商标和H商标为质押财产的商标质押协议,并办理了质押登记。2022年1月3日,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甲公司为偿还乙银行贷款,决定将G商标和H商标转让给丙公司。在未告知乙银行的情况下,甲公司和丙公司达成了商标转让协议。
根据我国法律,甲公司与乙银行关于用G商标和H商标的商标质押是否受法律保护?
1.注册商标质押,是指商标注册人以出质人身份将自己所拥有的、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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