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涂料生产公司甲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7月发生如下业务:(1)5日以直接收款方式销售涂料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50万元;以预收货款方式销售涂料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00万元,本月已发出销售涂料的80%。(2)12日赠送给某医院20桶涂料用于装修,将100桶涂料用于换取其他厂家的原材料。当月不含税平均销售价500元/桶,最高不含税销售价540元/桶。(3)15日委托某涂料厂乙加工涂料,双方约定由甲公司提供原材料,材料成本80万元,乙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加工费10万元(含代垫辅助材料费用1万元)、增值税1.3万元。乙厂无同类产品对外销售。(4)28日收回委托乙厂加工的涂料并于本月售出8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85万元。(其他相关资料:涂料消费税税率4%)
计算业务(3)由乙厂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业务(3)乙厂代收代缴的消费税=(80+10)÷(1-4%)×4%=3.75(万元)。
问答题 计算业务(2)甲公司应缴纳的消费税。
问答题 计算业务(1)甲公司应缴纳的消费税。
问答题 计算甲酒厂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
问答题 计算甲酒厂当月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问答题 计算甲酒厂当月的增值税销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