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股份有限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某市国税局于2005年5月26日对该公司2004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进行检查。企业账面反映1月~12月会计利润总额600万元。已按33%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提取,并缴纳企业所得税198万元。税务检查人员通过对该公司2004年有关账证资料的审查,发现以下问题:1、本年度营业外支出账户列支金额1.56万元,其中,因未按约定履行合同支付给外单位的违约金5000元,税收滞纳金及罚款6000元。2、管理费用中列支本年度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200万元,已知上年度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为150万元。已报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并获准在当年度实现的所得额中抵扣。3、本年度为开发新技术.研制新产品购置测试仪器一台,原价8.5万元,已提折旧4000元。已报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并获准一次性扣除。4、本公司下属非独立核算的电器经营部,其收入.成本和费用由公司在“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支出”科目中统一核算。对经营部的存货核算,该公司一直采用先进先出法,由于物价持续上涨,企业从2004年1月1日起改用后进先出法。2004年1月1日存货的价值为250万元,公司购入存货实际成本为1800万元,2004年12月31日按后进先出法计算确定的存货价值为220万元。经重新计算,按先进先出法计算的2004年12月31日的存货价值为450万元。
根据上述资料,分析计算本年度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额。
1、国税发[2000]84号文件规定,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存款罚息.罚款和诉讼费可以扣除,但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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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计算企业应补缴所得税
问答题 扼要指出存在的问题
问答题 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一批应税消费品,甲企业为乙企业提供原材料等,实际成本为70000元,支付乙企业加工费20000元,其中包括乙企业代垫的辅助材料500元。已知适用消费税税率为10%。同时该应税消费品,受托方无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试计算乙企业代扣代缴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税款。